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询问被害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