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
1.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资敌罪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