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