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解除。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