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以及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法定代理人与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依照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行使诉讼权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