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刑事案件;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