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并且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犯罪目的已经实现。而毒品犯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毒品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