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会对人造成巨大伤害乃至死亡的物质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说的危险物质。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