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没收财产都属于刑法中附加刑的种类。如果一人犯数罪的,那么罚金和没收财产就可以合并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上一篇:拘役刑期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下一篇:抢劫2万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