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有期徒刑包括哪些

作者:kexue6662024-11-08 20:2233
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不包括其他的刑罚,我国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