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如果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可以中止审理。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