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以下类型: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
2、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
3、其他家庭成员的证人证言;
4、视频录像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