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入种子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种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种子培育到可发育程度后: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贷:原材料——种子

企业购入种子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设置“原材料”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核算,涉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还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核算;种子培育到可发育程度后,应当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科目以及“原材料——种子”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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