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缴纳方式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