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是:该罪的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该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特定交通工具;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破坏性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