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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作者:mengwajiaoyu2024-11-08 10:0821
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连续或继续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追诉期限内犯新罪的,自犯新罪之日起计算;
4、具体时效期间根据《刑法》规定的不同最高法定刑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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