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复印件是能作为证据起诉对方的。欠条被复印后在一定条件下有法律效力,但是在一些情形下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具体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