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条件是: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
4、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