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宣告缓刑。行为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即该被告人走私普通货物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以及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可适用缓刑;其中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