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责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方面是接到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