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了事故抢救,情节符合严重标准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