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素即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一篇:已经过了追诉期的贪污还会被查吗
下一篇: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