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如何处罚

作者:flaojiaoyu2024-11-08 03:4960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