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是: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