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国家对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主观上是故意实施犯罪的心态;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走私贵重金属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