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作者:jiatjy662024-11-07 23:2795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