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