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四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