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的种类,而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戒毒是指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康复治疗,它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只是一种强制康复治疗措施。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