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成立条件:
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未依法经过相关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