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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作者:lvdong9992024-11-07 13:3030
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要查明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核实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原告首先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3、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4、辩论。

5、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6、调解:辩论终结后,若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法庭可以进行调解。

7、庭审结束:看笔录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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