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收养子女: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
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