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如下: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夫妻一方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让配偶忍无可忍的。只要夫妻一方有以上行为,另一方一次为由申请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仍无法和好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