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一般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
但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成年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