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书一般使用中文书写,内容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公证事项;公证内容;公证名称;齐全的签名和印鉴等。

财产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公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的一种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