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案件开庭时,对方不出庭,若是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之后应当送达判决书,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