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会问的内容有: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3.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4.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再由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