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时间一般是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第三次起诉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