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的流程如下:1、起诉,即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受理,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审理;4、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5、判决,且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