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等。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院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