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