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个人财产还共同房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购房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该种情况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判决支付首付款方,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不动产登记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