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案件可以上诉。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在一定的条件理无效的,依法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男女双方不需要履行夫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