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遵循抚养权判决的,执行局可以强制执行,但是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起初法院工作人员会将后果告知不履行义务一方;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调解;若仍拒不执行的,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或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