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但是有以下情形,彩礼需要退还:(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情形退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