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具体分析如下:
1、婚前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婚前房产经过男女双方约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离婚时,应当协议处理该房产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