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以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