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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离婚业务流程

作者:yuyuqzi2024-11-07 13:1059
婚姻登记离婚业务的办理流程:

1、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度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

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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