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债务,离婚后一般情况下由负债之人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共同财产无法偿还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