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已经被取消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十八周岁,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用,且我国目前的生育政策并非独生子女,已经变更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